、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、《甘肃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》等相关规定,以及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》,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辖区新增的3处非现场执法设备(电子警察)启用,并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路段:
- 城关镇徐家坝村十字路口
- 城关镇申家坡大桥十字路口
- 县城区马家街全路段
二、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情况:
文县公安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,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,共同创建安全、畅通、文明、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三、此公告自2025年2月7日零时起实行。
特此公告
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2025年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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